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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中级法院为国有企业挽回巨额损失

发布时间:25年11月06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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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二师中级法院在执行追缴田某某犯合同诈骗罪、贪污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骗取贷款罪违法所得一案中,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化刑事涉财执行,为师国资公司执回并发放案款3533万余元,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誉,较好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刑事判决生效后,师中级法院立即启动刑事涉财执行专项通道,加强立、审、执部门衔接。执行局全面梳理涉案财产线索,精准掌握违法所得去向,厘清在案财产处置工作思路。同时,对涉案财产的基本信息、权利负担、占有使用、欠缴税费等情况逐一到相关部门、涉案财产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调查结果在拍卖公告中准确如实披露。精细核查,深挖财产。执行局克服涉案时间久,资金流向复杂、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等困难,多次赴外地调查取证,并邀请当地机关对执法过程进行见证,协助查找涉案财产。在明确财产线索后,依法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形成强大威慑,督促涉案相关人员主动配合财产处置。刚柔并济,强力执行。田某某亲属在得知涉案房产即将挂网开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立即缴纳600余万元。他人代田某某持有的北京市房产,经拍卖成交款为2943万余元,扣除银行抵押款,剩余案款已按比例全额发还3个涉案被害单位。在追缴本案涉案违法所得中,还从其他涉案人员处追缴546万余元。

十二师中级法院将切实保持对刑事涉财案件的高压态势,加大追赃挽损执行力度,为十二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有效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