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关于兵团法院特约监督员聘任工作的方案》等有关规定,我院拟在全区范围内选聘10名特约监督员,现将拟聘人选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在公示期内,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区五一农场安福街35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联系电话:0991-5987848 0991-5987828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院将按照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