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经营者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切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兵团各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为广大消费者保驾护航。
聚力消费护权益 共建联动促发展
3月14日下午,兵团分院民一庭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学习与典型案例研讨活动,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障。活动中,干警系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深入理解了该司法解释的核心要义,为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奠定基础。随后,围绕“兵团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典型案例”召开专题讨论会。与会法官结合近年审理的网购纠纷、预付卡消费、农资购销、农机质量等案件展开深度交流,重点解析举证规则与赔偿标准,并对统一涉农纠纷的裁判尺度开展讨论。同时,针对现阶段高发的预付卡消费陷阱问题,建议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此次学习研讨活动既强化了干警对法律政策的精准把握,也为兵团分院民一庭在特殊区位与职能下创新司法服务提供了实践路径。
兵地融合优环境 党员先锋护权益
3月11日,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实干争先促融合·法治护航优环境”为主题,首次在塔城市开展联合普法活动。促推兵地法院深度协作,以司法服务创新为抓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共同构建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兵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3月12日,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胡杨法魂”党员先锋队联合检察院、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农贸市场设点普法,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单、以案释法等形式,耐心向职工群众讲解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以及维权途径。干警们还走进辖区商铺,向商户讲解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后果。一位店主感慨地说:“以前总觉得消费者维权是小事,听了法官的讲解才知道,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这么全面。我们一定会依法经营,绝不卖假货!”
部门联动聚需求 筑牢市场“安全线”
3月12日,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与第一师十四团司法所在十四团广场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针对群众关心遇到假货、产品质量瑕疵等情况该如何维权等问题,干警们结合实际案例,详细介绍了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以及维权途径,还引导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要增强证据意识,妥善保留购物凭证、合同单据等,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有力举证,产生纠纷时可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月12日至13日,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联合金银川垦区公安、检察、司法所、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一团、三团巴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在普法宣传的同时,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巴扎市场内销售的果蔬、农资、小商品等开展专项检查,逐一查看商品标签、生产许可、生产日期,重点排查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行为,先后抽检各类商品20余批次。同时向商户和摊贩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此次联合普法行动,通过“普法宣传+监管执法”,既守护了群众的“钱袋子”,也规范了市场的“菜篮子”,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法治保障。
3月13日上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积极联动师市司法局属地司法所、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及社区等多个部门,在24小区益民市场举办了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台,同时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吸引众多群众踊跃参与。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涵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维护食品安全、打击消费陷阱、消费诈骗以及金融犯罪等多方面内容的宣传资料,结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近年来办理的惩治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以生动鲜活的案例为切入点,向群众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普法宣传进商户 依法经营入人心
三坪垦区人民法院自贸区巡回法庭和车排子垦区(胡杨河市)人民法院深入社区、企业,为商户代表、群众送上一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建文明和谐消费环境”专题普法课。通过逐户发放宣传册,增强与商户“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让普法宣传深入人心,引导商户强化文明经营、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向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服务,为构建合法、合规、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兵团各级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开通消费纠纷绿色通道、发布典型案例等举措,把普法宣传的触角延伸至每一处“基层末梢”,构建“维权有路、营商有序”的社会共治格局,保障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