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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恨情仇一场空 冲动犯下破坏交通工具罪

发布时间:21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 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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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胡小雨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破坏交通工具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

2021年4月3日晚23时许,被告人何某因感情问题前往大黄山煤矿小区找同居女友王某商谈时,看到王某停在楼下的长安牌微型货车后,使用手钳将该车的两根后轮刹车油管剪断后离开。4月4日17时许,被害人王某驾驶车辆时发现刹车失灵,遂将车辆开到修理铺修理,经检查发现后刹车油管遭到人为破坏。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该车辆后轴左、右轮制动管破损造成该车制动系统制动液泄露,导致行车制动效能下降,多次踩下制动踏板,制动系统制动液全部漏完后,最终会导致行车制动失效,存在安全隐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剪断他人汽车刹车油管的行为,在案发地为山坡路段的地形下足以使车辆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由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结合被告人何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