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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快速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

发布时间:19年07月30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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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霍城垦区人民法院 施平、周佳

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快速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被告人夏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 000元”。近日,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平以速裁程序审结了可克达拉市首批共十件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全部当庭宣判。

当天下午该院与霍城垦区公安局、检察院召开危险驾驶罪联席会。联席会上,与会人员结合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批醉驾类危险驾驶案情况,就证据固定、法律条款的理解和适用、量刑裁判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一致认为,要立足实际,加强工作衔接与配合,妥善解决办理醉驾类危险驾驶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汇报,依法打击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