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阿拉尔垦院“放水养鱼三年”执结百万元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18年11月02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第一师 程锋

近日,被执行人徐亮将最后一笔执行款77万元交到了阿拉尔法院执行局,至此,申请执行人棉麻公司与被执行人徐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2014年11月,徐亮因收购棉花资金不足,从棉麻公司处借款171万元,约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还款期限届满后,经棉麻公司多次催要,徐亮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无奈之下,棉麻公司将徐亮诉至阿拉尔垦区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徐亮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棉麻公司借款本息共计176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查实:被执行人徐亮承包了某团棉花加工厂,且承包期为十年,被执行人徐亮每年可从该厂获益80余万元;除此之外,其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所有的承包经营权及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 

执行法官研判案情后认为:将查封形式改为活封,允许被执行人继续生产经营,被执行人每年拿出经营收益的大部分来偿还借款。2016年8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徐亮分三年将欠款付清,如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法院立即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置。 

转眼三年过去了,被执行人徐亮经营的加工厂管理规范、经营有方,收益颇丰,176万元欠款也顺利支付完毕,历时三年的执行案件也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文中人员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