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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公里.看执行】库尔勒垦院高压执行,老赖迅速履行320余万元

发布时间:18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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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二师 陈波睿

“我们知道现在全国法院都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但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将这么多钱执行回来,太感谢你们了!”。农业银行兵团支行的代表对库尔勒垦区法院执行法官说到。 

库尔勒垦区法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兵团支行与被执行人吴国生、王俊驿、新疆旭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高压执行,被执行人在40余天内将320余万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该案立案当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新疆旭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博湖农村信用社持有股份,为防止该股权的执行有所变化,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博湖信用社对股权进行查询、冻结,但该股权已于一年前转让。经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吴国生、王俊驿所种棉花还未到采摘时节,暂无还款能力,新疆旭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歇业状态。随后立即对被执行人传唤,被执行人新疆旭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答应在20日之内偿还全部借款,但要求吴国生、王俊驿所种植的棉花由胡某买卖,所得棉花款用以抵偿胡某先行偿还给银行的案款,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吴国生、王俊驿同意此方案。20日后,胡某未按期履行,执行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强制传唤并采取拘留措施,同时向其告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后果,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当日向法院交纳现金60万元,并于十日内通过贷款途径向法院交纳剩余260余万元案款,该案得以实际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