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前夕,第十二师中级法院王潇勇同志作为百名全疆优秀支教干部代表参加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举办的表彰颁奖典礼。
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干警王潇勇,于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在和田市玉龙喀什镇克热格艾日克村玉都幼儿园从事支教工作,因工作突出,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自治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优秀支教干部”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