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法官,您快来一趟,我找到被执行人的车了`……”放下电话后,阿拉尔法院执行局的贺帅法官立即驱车赶往阿拉尔市某住宅小区,原来被执行人余娜所有的一辆凯迪拉克牌轿车此刻正停放在该小区。在车辆停放现场,执行法官拨打被执行人电话无果后,立即联系拖车公司将车辆强制扣押回法院。当日下午,被执行人余娜即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16万元金钱给付义务,要求将车开走。
执行法官在办案系统中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后发现,被执行人余娜另有两起案件尚未履行完毕。“不行!今天三起案件必须全部了结,否则对你的车辆我院要进行评估拍卖,并对你个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贺法官郑重的说道。
眼见没有了退路,被执行人在当日下午即支付了全部案款22万元。当三名申请人从执行法官手中接到案款时,激动地说道:“我们都以为钱打了水漂,没想到法院还如此重视着我们的事,真是非常感谢。”(文中人员均系化名)
法官说法: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授予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强制执行实务中的重武器,在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关键战役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广大执行干警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一利器,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债权;同时,执行法官也呼吁广大申请执行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最大可能地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上述案件的顺利执结正是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高效处置,双方协作共促执行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