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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师中院成功调解七起涉农案件

发布时间:18年08月03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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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十二师 宋琦颀

近日,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通过巧妙的调解,促使七起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顺利结案,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2016年6月,上诉人武威某种子公司与被上诉人邓某等七人签订了《种植收购合同》,约定向被上诉人收购种子产品,后双方因产品等级问题产生分歧,种子公司遂诉至法院,经一审判决后,种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鉴于七起案件均为涉农案件,且双方曾合作多年,法官们在了解案情后,为了最大程度保障种子公司的成本、保护农户的权益,准确把握双方的法律关系,找准案件调解的切入点,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为调解工作进行铺垫。待调解时机成熟后,法官们带着细心、耐心与温情,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释法明理,劝说双方要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对各自的行为要有担当,并通过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背对背的耐心劝说和面对面的诚恳调解,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得知七位被上诉人中的苏某系孤寡老人后,上诉人当即放弃苏某的种子款同时对其余六位均放弃了一部分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被上诉人当庭付清种子款。在法庭的调解下,七起系列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告结。法官们的做法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