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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公里.看执行】伊宁垦院多措并举助推执行

发布时间:18年07月24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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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四师 李峰

近日,伊宁垦区人民法院依照最新执行规定,结案一起当事人均在外地的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徐某某原为伊宁垦区人民法院辖区某团居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丈夫向申请人马某某借款15万元。后被执行人丈夫死亡,经第四师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徐某某应偿还马某某借款11万元。申请人马某某家住乌鲁木齐市,被执行人徐某某现居浙江省平湖市。经执行干警十数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短信、微信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干警将和解协议发至被执行人邮箱,被执行人签字后寄回;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安排前往外地执行的小组携该协议至乌市,申请人在该协议上签字后顺利结案。 

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在每月例行执行调度中,要求伊宁垦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治理执行乱,确保如期打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