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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公里.看执行】芳草湖垦院利用“一案一账户”高效执结获称赞

发布时间:18年07月10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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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六师 李静

“向芳草湖法院执行局全体执法干警致敬,衷心感谢你们执法为民,一言难表,谢谢了!”2018年6月25日,芳草湖法院执行法官收到这样一则短信。执行法官仔细回忆执结过的案件才突然想起,这原来是申请人宋某发来的感谢短信。2018年4月,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正式施行“一案一账户”规范案件款管理工作,银行在法院代管主账号下,为新立的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唯一一个专属虚拟子账号,通过“一案一账户”的智慧手段,芳草湖法院实现了执行手段的信息化、执行案款的高效办理,使得申请人宋某享受到了这一份司法便利。 

2014年,宋某向倪某供应773670公斤饲草,倪某于2015年2月9日付款20万元,余款经宋某多次催付,倪某于2016年6月22日向宋某出具金额为6万元的欠条,并承诺于2016年7月30日,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倪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宋某依法提起了诉讼。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判决,判决倪某向宋某支付剩余货款6万元。 

判决生效后,在芳草湖法院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倪某主动到法院办理案款缴纳手续,但由于申请人宋某居住地距离法院较远,且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到法院来办理结案手续。因此,在申请人宋某向法院提交了收款信息和各项证明后,芳草湖法院便利用“一案一账户”信息平台,于申请人收款信息提交当日,便通过了全部审核手续,将执行案款发放至申请人宋某的账户,该案在多年未结的情况下终于利用信息化手段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