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局在二楼会议室召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交流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孟永强主持。
会上由孟永强同志领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立案庭、执行局干警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的受理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给今后申请执行人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提出了意见建议。
6月27日,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局在二楼会议室召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交流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孟永强主持。
会上由孟永强同志领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立案庭、执行局干警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的受理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给今后申请执行人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