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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公里·看执行】奎屯垦院院长带头办执行案

发布时间:18年06月13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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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七师 袁亚军

为认真落实兵团法院孙新民院长“4.25”视频会议精神,“一把手”带头办理执行案件,并且主动承办涉房地产、招商引资企业的难案、要案。6月7日,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再次联系涉及多起采光权的第七师天北新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和8位案件申请执行人,并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和解事宜。 

2013年7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天北新区某小区旁开发了商业街项目,该工程项目影响了临近住户的采光权。2016年该房产公司与临近住户签订了补偿协议,但一直未支付,临近8家住户遂向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018年5月,孙继华院长主动承办这8件案件,经过调查发现补偿协议一直未兑现的原因是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商铺也一直未竣工,且因借款、材料款纠纷其他法院已查封未竣工房屋。这又是一起典型的批量涉房地产企案件,且房产公司早已人去楼空,目前无法采取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 

5月14日,奎屯垦区法院召开辖区企业法人座谈会,会上该房产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提出分期还款的和解请求,并且愿意个人担保,随后,孙继华院长逐一约谈申请执行人,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6月7日,8名申请执行人与该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起向奎屯垦区法院提交了书面的执行和解协议,并撤回执行申请,8起案件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