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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垦院院长带头办理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18年06月07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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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十师 陈婕婷

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6月1日,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金江带领执行局干警驱车600多公里来到乌鲁木齐,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系一家建设公司,拖欠邓某的挖掘机租赁费10万余元,经审理,北屯垦区法院依法判决建设公司偿还邓某租赁费,但建设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甚至逃避执行,不知所踪。得知案件情况,王院长果断联系银行,冻结其所有账户。在6月1日,乌鲁木齐银行显示建设公司有笔资金要进账,王院长立刻带队前往,成功扣划案款10万余元,此案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北屯垦区法院院党组坚持重要举措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院长带头办案,深入一线,做到敢于拍板、心中有数,带领执行局干警,共同推动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