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野地垦院收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快递复函。其中函告法院,该公司已对小拐邮政支局负责人向军等责任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并通报全公司,要求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协助司法部门查办业务,并希望取得我院谅解和支持。
事件起源于3月30日,该院执行干警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克拉玛依市小拐乡营业所办理解除冻结措施。该营业所柜台工作人员以控制系统中无“部分解除冻结”选项等借口先后三次拒不协助执行,且要求执行干警按个人业务排队办理。该营业所负责人向军在接到本院执行干警投诉后,非但不积极协调配合执行,反而和寄递业务柜台工作人员非议、诋毁执行行为,煽动在场群众误解人民法院执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
为了惩戒拒不协助执行工作的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法院及时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小拐乡营业所及其负责人向军拒不协助执行行为的严重性,要求该公司对涉事人员进行教育整顿和纪律处分,并函告处理结果。
法院通过本次司法建议,起到了惩戒个别人,教育一批金融系统相关人员的良好效果,对正当执行活动的顺利实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