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总对总”查控系统、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系统中“委托执行”模块成功执结了一起异地执行案件。
2017年5月,张某与高某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上诉至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法院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由高某负担案件受理合计693.9元。7月初,因高某未履行该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翻阅案件后,发现此案件比较特殊,一是标的小,二是被执行人远在山东省,赴异地执行手续繁杂,一时间对执行案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于该案件,显然不能按照老办法、老思路来执行。承办法官通过依托网络信息化,利用科技手段助力于破解难题:一是利用高效便捷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迅速展开对被执行人高某的财产调查,反馈信息显示高某有足额的银行存款,立即采取网上冻结措施。二对于协助银行远在山东省,不支持线上扣划,通过利用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系统委托山东某法院代为扣划事项。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