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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垦院司法确认让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发布时间:18年02月26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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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六师 潘进慧

2月5日,五家渠垦区法院作出一份民事裁定书,确认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调解协议的有效性。五家渠某旅游公司及三位游船的合伙人赔偿死者王某家属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丧葬费等共计1011667元。 

2017年8月11日,游船经营户王某意外落水后,被游船螺旋桨击中沉底,三日后,尸体打捞上岸。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并提出巨额赔偿。第六师相关部门召集了海事、民政、安监等八个部门协商解决此事,在双方协议无果的情况下,当地司法所积极与法院取得联系,就案件定性、赔偿标准、赔偿范围与死者家属进行了积极协商,在多方努力下,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后又因履行方式发生了争议,使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为消除顾虑,在法官的建议下,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后,再共同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确认,五家渠某旅游公司及三位游船合伙人在获得法院司法确认后,当日已将赔偿款支付死者家属。 

裁定书下发后,五家渠某旅游公司负责人说“司法确认不产生诉讼费,又让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得到了法院的认定,真是让我们吃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