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共为5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7621.2元,彰显了该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
2012年,魏某、巩某驾驶一辆普通客车造成安某某、王某两人死亡、刘某某等人受伤的重大事故。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魏某、巩某已离开身份信息登记住所地,去向不明,二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了解到刘某某等人生活困难情况后,积极主动为刘某某等人申请司法救助,并积极向上级反映刘某某等人的困难情况,最终使得刘某某等获得了司法救助,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虽然天寒地冻,但每个人的心理都暖暖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法院通过对司法救助制度的落实,使一批涉案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树立了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