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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中院蓝文瑜被评为师市首届道德模范

发布时间:18年01月03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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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十师 常亚南

近日,第十师举办了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共评选出10名道德模范,其中十师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蓝文瑜被评为敬业奉献模范。 

蓝文瑜同志自1993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二十四年坚守审判一线,他爱读书、肯钻研,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业内同仁和辖区百姓的一致认可,连续十余年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是我们每一位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