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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刑罚

发布时间:18年01月03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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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院张君

2017年3月30日下午,石河子市退休人员王女士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一部联想手机遗失。无奈的王女士只好重新购买了一部手机,过了两天发现原来手机里微信支付功能无法使用,到银行查询才得知,微信支付密码已被修改,微信绑定的银行卡被人取走了5100元钱。王女士赶紧报警。公安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很快将盗取王女士钱款的犯罪嫌疑人吴飞、谭祥抓获。 

原来,王女士丢失手机的当天,吴飞、谭祥在乘坐出租车时捡到了王女士的手机。二人都是从外地来石河子打工的小青年,随手翻看了手机,发现手机相册里有王女士的身份证、银行卡的照片。二人动了邪念,通过微信密码找回功能,修改了密码,盗取了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的现金5100元。案发时二人已将大部分赃款挥霍。         

吴飞、谭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起诉到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认为,吴飞、谭祥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因吴飞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吴飞、谭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同时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一审宣判后,吴飞、谭祥不服,提出上诉。第八师中级法院二审审理期间,二人表示服判,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吴飞、谭祥因一时贪念,捡得一部手机,也把自己带进监狱。同时,王女士的遭遇警示人们,勿将身份证、银行卡、取款密码等隐私信息存储在手机里。要妥善保管手机,一旦意外丢失,一定要及时联系银行,最大限度避免财物损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