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兵团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出台规定严惩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17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分院 办公室 杨敏

近日,兵团法院、检察院、社保局、公安局等四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工程建设领域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的出台,为兵团依法惩治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据悉,《暂行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而制定的,其主要内容和亮点在于:一是重点惩处兵团工程建设领域内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二是明确了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的具体情节、数额和时限等认定标准。三是切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明确了兵团法院、检察院、社保局、公安局在办理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与处理的程序、职责和原则。四是切实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暂行规定》的实施,为兵团有效惩治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提供了司法保障,同时也标志着兵团规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内各种违法活动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