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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坐堂”办案 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17年09月14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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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分院 民二庭 刘婷婷

8月23日上午,兵团法院院长孙新民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了一起诉讼标的近900万元的二审合同纠纷案件。兵团法院对该案的庭审进行了网联网直播。

为确保庭审效率,庭前,孙新民院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撰写阅卷笔录,召集合议庭成员深入研究案情,确定争议焦点并对合议庭成员做了合理分工,研究制定出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庭审中,从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当事人最后陈述,孙新民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向当事人作出公正释明。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体现了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庭审结束后,经过合议庭的短暂合议,孙新民院长对该案当庭宣判。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院庭长办案提出了进一步的细化。“入额就要办案”是兵团法院对每一位员额法官的一项铁的纪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今后院领导审案将成为一种常态。这起案件也只是兵团法院推行院领导办案制度以来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