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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母子情归位的感受

发布时间:17年08月09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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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六师 叶建

2008年11月,高尚的父母离婚了,高尚跟随父亲生活,家庭耕地由母亲詹某经营,后詹某将耕地转包,至乌鲁木齐市打工谋生。在高尚幼小的心里,母亲成了一个渴望而又模糊的影子。 

2015年9月,受生活成本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价格剧增等因素的影响,高尚在父亲的要求下,将母亲詹某诉至法院,要求詹某增加给付抚养费的数额,同时要求詹某返还基本生活耕地,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高尚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詹某返还了高尚的基本生活耕地。 

2016年11月,因詹某未能足额给付抚养费,高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未能找到詹某,2017年4月,詹某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称最近身患重病需住院治疗,暂时无能力给付抚养费。执行法官在詹某陈述时录制了视频,在出差办案时到詹某住处录制了视频。2017年6月,执行法官将录制的视频发送至高尚的微信,并通过微信劝说高尚去探望母亲詹某。高尚忐忑不安的与父亲进行了沟通,向父亲表达了探望母亲的心愿,经父亲的同意,高尚前往医院探望母亲詹某。 

高尚在探视母亲期间,陪伴母亲詹某度过手术难关并照顾术后的母亲出院。2017年7月11日,在父亲的监护下,高尚与母亲詹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詹某用土地转包费抵偿部分抚养费,高尚自愿放弃剩余申请请求,并当庭履行完毕。詹某激动的流下了眼泪,说“感觉高尚突然长大了,懂事了,会为他人着想了,等我痊愈后,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保障高尚顺利完成学业”。 

法律不应该是冷酷的法律,人情也不应该是酱缸般的人情,多数的人情,称其为道理;多数的道理,称其为法律条文。法律不是握有生杀予夺之权的怪兽,而是大多数人的人情。法律不外乎人情。这里的“人情”是追求公平与正义的人情,是给予慈悲或宽恕的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