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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反目起纠纷,两地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17年07月27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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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十三师 白璐

近日,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通过调解方式,承办法官在五个工作日内迅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长达三年之久的矛盾纠纷。

原告周某丽是一名淖毛湖农场的退休职工,现住哈密市三道岭,周某丽的哥哥周某涛在淖毛湖农场工作。2013年,周某丽出于对哥哥的关怀,将13000元钱交给周某涛,未做任何约定,也未签订任何单据。后周某丽和周某涛因家务事发生争吵,周某丽要求周某涛返还13000元现金。法院开庭时,周某涛未到庭,周某丽向法庭提交一份其与淖毛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证明司法所曾帮助原被告做调解工作。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周某涛联系,周某涛对收到周某丽的13000元现金事实认可,也愿意返还,但是由于原被告矛盾较大,每次见面双方都情绪激动,无法正常沟通交流,希望法院出面协调。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在哈密市与淖毛湖农场两地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原告周某丽与被告周某涛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给付原告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