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是案件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对纠纷最终得到案结、事了、人和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分院审监一庭为实现这一目的,在不断加强裁判文书说理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判后答疑释法工作,切实提高了案件自动履行率。
近期,审监一庭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吴某与被申请人中粮长城葡萄酒新疆公司及一审第三人第六师共青团农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宣判后,被申请人败诉,在领取裁判文书时表达了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以及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的意图。对此,合议庭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有理有据,耐心细致地向其说明了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对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进行解释。最终,被申请人明白了法理和情理,心悦诚服,服判息诉,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不但提高了服判自动履行率,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压力,节约了有限的审判执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