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喀什垦区法院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17年04月18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第三师 艾尔肯江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费了这么多周折,为我公司解决了纠纷并追回了欠款。”某货物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握着法官吐洪江﹒肉孜的手激动地说,并将一面“为民司法、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了法官吐洪江﹒肉孜的手中。这是4月7日下午,发生在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幕。 

2014年初,被告艾某向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货车,该货车挂靠在原告某货物运输公司的名下,原告某货物运输公司为被告艾某的贷款进行担保,并给其垫付了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支出的相关费用。后因被告艾某未按期偿还银行借贷,银行直接扣划了原告货物运输公司帐户的资金。原告货物运输公司向被告艾某追款两年之久均无果。无奈,原告货物运输公司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吐洪江﹒肉孜在审理中,发现被告的汽车一年多未买保险和也未审验,梳理出案件的症结,一方面与保险公司、车管所联系为汽车办理保险和审验;另一方面又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并给其细心的讲解法律知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欠款10万元全部支付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