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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营法庭为群众上门提供司法服务受赞誉

发布时间:17年03月27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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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八师 薛勇

近日,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西营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吐尔逊系维吾尔族,家住博乐。201年经人介绍从阿图什贩牛至第八师一四八团被告吕某处,被告吕某已给付5万元,尚欠49000元未给付,为此欠款吐尔逊已多次往返两地,索款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原告吐尔逊从博乐赶到一四八团时已经下午六点多,我院西营法庭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司法所,为其书写诉状。经查询被告电话、住址均发生变动,后多方打听,得知被告电话,住址已发生变化,现住玛纳斯县六户地镇。考虑到本案原告从博乐赶来,路途遥远,路况不好,且为该欠款已经花费了不少路费,遂请示院领导前往被告处送达,我院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并多次叮嘱:“第一一定将被告找到,将法律文书送达,维护民族兄弟的利益,第二时间已晚,开车路上一定要确保安全。” 

到达被告处后,因法官未见过此人,当时羊场有两个工人,在询问后说不在此处,其实其中一人就是被告吕某,在吐尔逊的指认下,被告吕某才承认。法官向被告吕某释法明理,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积极履行义务,准时参加庭审。当被告在询问笔录、送达回证签字后,法官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回到法庭后,已经快十点了,原告吐尔逊为表示感谢,坚持要请吃饭,法官及书记员婉言谢绝了原告。当吐尔逊一行人走出法庭后,握着法官的手,竖起大拇指说:“汉族兄弟,亚克西,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