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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关于开展“树立良好家风 弘扬廉洁齐家”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时间:16年06月12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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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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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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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新高兵法(纪监)〔2016〕1号


兵团分院《关于开展“树立良好家风

弘扬廉洁齐家”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分院机关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兵团纪委《关于开展“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廉洁齐家”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兵纪办[2016]2号)精神,现将兵团分院《关于开展“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廉洁齐家”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活动结束后,每个支部至少报送2篇“好家风、好家训”征文,每名干警报送1篇家书手札,请各党支部、各部门于4月12日前,连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一并报送分院监察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张林@btfy.mail”。

联系人:张林,电话:5987840

           兵团分院纪检组 监察室

            2016年3月7日

关于开展“树立良好家风 弘扬廉洁齐家”

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在高压反腐的同时,高度重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及传统家风家训,通过廉洁家庭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和清明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传统节日期间的廉洁教育,不断筑起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按照兵团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兵团分院决定在全体干警中开展“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廉洁齐家”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开展活动的主题和目的意义

本次教育活动的主题是“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廉洁齐家”。家风是家族共同价值理念的表达,家训是维护家风的基本规范体系,家教是从小灌输行为的准则。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调动广大干警家族成员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和继承良好家风中蕴含的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求大同等时代价值,才能使良好的家风反哺党风、政见和社会风气,从而促进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通过宣扬干警中的“廉洁家庭”,推动良好家风的实践养成和自觉传承,使家庭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各党支部、各部门在开展“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廉洁齐家”期间,要结合实际,组织以下活动: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为了帮助广大党员、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机关、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一书,各党支部要利用党课时间,认真组织党员干警学习领会,从而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宣传活动。各党支部、各部门要结合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开展各种以“红色记忆”为主要内容的“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充分发挥兵团屯垦戍边特色,使广大干警更加自觉地把家庭建设和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抒发家国情怀,以家庭幸福托起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中国梦。

(三)广泛开展家书手札征集活动。动员广大干警与家人互赠手写家书,如干警给父母写,回忆当年家教点滴;夫妻之间互相写,分享家庭幸福感悟;干警给子女写,用经历和见闻教导子女崇德向善;子女给干警写,畅想家庭美好未来等等。

(四)广泛开展“廉洁齐家”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组织干警及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主题演讲,邀请优秀“廉内助”座谈,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开展主题征文活动,观看主题廉政电影、录像等活动,大力宣扬好家风、好家训,提醒广大干警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做到严以律己。

三、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廉洁齐家”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紧密结合干警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小组、每名干警。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使广大干警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营造廉政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把学习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兵团纪委全会、全国法院和兵团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廉洁司法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美丽健康”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结合起来,与清明前缅怀革命先烈、祭奠祖先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兵团纪委将在兵团主流媒体和“清风兵团”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设专版、专栏加强宣传,分院将在内网有关栏目择优登载开展活动的动态、体会文章以及家训、信札,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此项活动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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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院领导、院长助理,宣传处、机关党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兵团分院监察室                2016年3月7日印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