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关于在兵团法院机关全体党员中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16年06月07日 信息来源: 编辑: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法院

根据《兵团党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新兵党办发〔2016〕18号)安排部署,为推进兵团法院机关全体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大举措,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所面临形势任务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清醒认识,体现了党中央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坚定决心。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兵团党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兵团履行职责使命、实现“十三五”目标、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司法保障。

二、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的内容要求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区分全体党员学习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两个层次”,紧紧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两个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问题,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合格法官”。

(一)关于全体党员学习要求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是做的基础,做是学的目的。重点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全体党员要把学和做统一起来,把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和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统一起来,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

1.学习党章党规

要通读熟读《党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刻把握党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通读熟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民族团结的各项要求。

2.学习系列讲话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对新疆和兵团工作有关要求,理解掌握关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基本要求。重点要原原本本阅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领会掌握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党员的职责使命。

3.重点解决的问题

(1)在思想建设上,重点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员意识淡化,精神空虚迷茫,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有的法治信仰不坚定,甚至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鼓吹“宪政民主”“司法独立”,对深化司法改革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2)在组织建设上,重点解决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不经常,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一些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甚至不愿提党员身份、不辨是非,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等问题。

(3)在作风建设上,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精神萎靡、工作消极,作风拖拉、自由散漫,履职不尽心、遇事不敢当,贪图享受、奢侈浪费,违反“五个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情趣不够高雅、思想不够健康,甚至出入不健康场所、与代理律师或案件当事人称兄道弟等问题。

(4)在党风廉政建设上,重点解决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司法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诉求,司法裁判不公、损害群众利益,司法行为失范、滥用司法权力,充当司法掮客、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5)在司法能力建设上,重点解决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透,习惯用老套路、凭老经验,思维单一、方法简单,只管“案结”、不重“事了”;司法理念树立不牢,辩法析理、定纷止争的能力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庭审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够严谨,裁判文书说理不够透彻,审判质量不高,司法效率低下,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够统一等问题。

(二)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求

党组中心组成员要在学习教育中作出表率,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1.学习党章党规

要系统学习领悟《党章》,在全面把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党章总纲和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等章内容,深刻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和使命,进一步明确 “四个服从”的要求,掌握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四个自觉”,掌握党纪处分工作原则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掌握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职责、组织原则、运行机制。

2.学习系列讲话

要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为基本教材,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领悟好讲话彰显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

3.重点解决的问题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等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四强”“三力”好干部标准,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针对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上的模糊认识,针对信仰缺乏、信念缺失、精神缺“钙”等问题,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升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民主、司法独立、“普世价值”、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以及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等错误思潮,切实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司法”的根本问题,始终忠诚使命,毫不动摇地坚守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

(2)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审判工作纪律。针对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路线方针政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针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人”,针对顶风违纪搞“四风”、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司法裁判不公等问题,认真汲取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以及奚晓明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司法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

(3)带头拥护支持和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要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认清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严格按照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一系列重要部署,认真抓好中央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4)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针对新形势下不想为、不会为、不善为等问题,认真履行司法改革责任主体职责,正确看待司法改革,努力以法治发展大局为重,主动适应改革,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

(5)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针对管党治党不力、党建意识淡漠、党建工作缺失,针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把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割裂开来的问题,针对那些认为正风反腐影响执法办案中心工作等错误观点,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起管党治党责任;要严肃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要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培育良好家风,管好子女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按“亲、清”原则,正确处理法与情的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三、方法措施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为认真落实好中央和兵团要求,既把规定内容抓实抓到位,又贴近法院工作实际、体现法院特色,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方法。

(一)广泛开展学习部署(4月下旬)

4月底,召开兵团法院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央和兵团有关文件精神,对开展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各党组织要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阐明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内容重点和方法步骤,确保学习教育稳步有序推进。

(二)认真抓好个人自学(长期坚持)

全体党员、党组中心组成员都要把抓好个人自学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要紧贴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1至2篇学习感言。各党组织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党员提出自学要求,运用各种方式,满足党员学习需求。

(三)围绕专题学习讨论(5月下旬-11月中旬)

在个人自学基础上,各党支部要围绕“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法官”这一主题,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并每一个半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每名党员要结合本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至少交流一次心得体会。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

专题一:强化党的意识,作政治坚定的表率(5月下旬)

重点讨论如何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带头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对兵团事业的信心;如何带头树立看齐意识,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严肃组织生活、服从组织决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如何有效增强组工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带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

专题二:强化宗旨意识,作为民服务的表率(7月上旬)

重点讨论如何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维护民族团结、热爱各族群众;如何加强改进调查研究,掌握群众诉求、摸清基层实情,增强决策部署的科学化水平;如何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专题三:强化担当意识,作履职尽责的表率(8月中旬)

重点讨论如何深刻把握兵团发挥维稳戍边特殊作用的内涵要义,增强把握大局大势、履职尽责担当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如何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主动研究问题,勇于攻坚克难,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如何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发扬“安专迷”精神,切实解决知识恐慌和本领恐慌问题,更好地发挥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专题四:强化纪律意识,作公道正派的表率(9月下旬)

重点讨论如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严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如何恪守公道正派核心原则特别是在执法办案和司法改革中,严格执行审判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求,干净干事、干事干净;如何把廉洁从政作为开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的警觉性,真正做到慎修养、慎言行、慎交友、慎处事、慎权欲。

专题五:强化奉献意识,作甘为人梯的表率(11月中旬)

重点讨论如何做到甘于清贫,去私心、弃杂念,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如何做到甘于奉献,为司法事业贡献青春、智慧甚至一切;如何做到甘当人梯,脚踏实地为群众服务、为党员干部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以平和的心态对待自己的得失,以法官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于维稳戍边事业的伟大实践。

(四)创新方式讲好党课5月中旬-7月中旬)。

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在所属党支部讲党课,又要到挂钩单位党支部至少讲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在所属支部讲党课,同时要鼓励和指导支部委员、党员干部和一定数量普通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讲党课;也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讲党课,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要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注重利用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现场教学,注重通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丰富党课形式,延伸党课效果,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各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五)加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7月下旬-9月下旬)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邹碧华、黄志丽、陈海发、马彩云等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舆论平台,增强学习宣传效果。根据中组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统一部署,在机关积极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激发广大党员立足本职、争先创优热情。

(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1月下旬-12月底)。

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党章及党规党纪、对照正反典型、对照职能职责,认真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深入的谈心交心活动,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认真撰写发言材料。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生活会后,要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2月底前)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八)立足岗位发挥作用(长期坚持)

各党支部要紧贴学习教育内容重点,立足岗位,积极参加“三项技能竞赛”和干警综合能力素质测试。通过各种形式,丰富“两学一做”效果,提高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立足本职做奉献,争做合格共产党员和合格人民法官。

(九)领导干部作表率(长期坚持)。

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要坚持上级为下级作表率,一把手为班子成员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为普通党员作表率。所有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要以党组中心组等形式,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组织集中研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兵团党委、兵团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使每项工作都能“信得过”、“过得硬”,做“四有”“四铁”好干部,做“四强”“三力”新疆特色好干部。

四、切实加强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兵团法院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院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书记要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全面负责,抓好重点,做到严要求、作表率、亲自抓,以从严从实作风有序推进学习教育,坚决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

(二)协调推动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宣传处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学习教育。政治部教育培训处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抓好学习教育的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档案整理;办公室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准备;组织人事处要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筹备工作;机关党委要抓好各支部学习、交流研讨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纪检组(监察室)要切实加强正风肃纪,加大查处问责和曝光反面典型的力度;宣传处要加强舆论引导。

(三)突出经常性特点。要充分用好日常教育途径、教育方式,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紧紧围绕学习教育重点,定期组织召开专题讨论,真正把学习教育落到平常、严在经常。要注重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要以学习教育为带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每位党员都要认真落实“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结合方案中列出的问题和各自实际进行再对照、再细化,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同时要聚焦“症结”,坚持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各党组织要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开展学习教育,并与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不但要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还要推动解决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使解决问题前后呼应、接续推进。

(五)发挥表率作用。学习教育中,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定走在前列、当好表率,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要对重点内容一一加以研究、抓好落实,力争学习讨论更深入、党性分析更深刻、整改问题更彻底,引领整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展开。

(六)注重搞好结合。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教育与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

(七)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扬学习教育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在法院内网开辟“两学一做”教育专栏,及时反映我院学习教育进展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