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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法院官方微博LOGO征集活动启事

发布时间:15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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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法院

为丰富和促进法院文化建设,展示法院独特的文化魅力,提高各族群众对法院的了解和认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兵团法院官方微博logo标识。

一、 征集标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logo标识。

二、 征集对象

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以及全区法院干警,均可投稿。

三、 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1日至11月22日

四、 作品要求

1、 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创意独特,符合法院工作特点,法院“忠诚奉献,尚法致公”院训的内涵。

2、 构思新颖、图形美观、简洁明快,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图案色彩搭配适当,图案、文字、符号等组合协调统一,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

3、 作品应适于在兵团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以及宣传品、办公用品和对外交流的载体上使用。

4、 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所有。作品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造成的其他损失。

五、 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统一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yuyu726@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法院LOGO标识征集”,并附作者姓名、年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及作品设计创意文字说明。

六、 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以法院干警网上投票与相关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办法选出入围作品6件,并确定1件为使用作品。

评选结果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内、外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

七、 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宣传处

联系电话:0991——598793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