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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兵团分院机关“三项评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15年05月05日 信息来源:分院办公室 编辑:于文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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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分院办公室


分院各审判执行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高审判执行人员的司法能力,提升人民法院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充分发挥“三项评查”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和促进作用,按照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分院机关“三项评查”工作方案。

一、评查范围、数量

(一)评查的范围

1、对2015年排期开庭的案件进行庭审质量评查,对2014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25日期间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为更好地配合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评查的重点为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

2、重点评查的案件为四类:一是引发申诉、信访的案件。二是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三是本院提审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四是上级法院要求评查的案件。

(二)评查数量

1、庭审质量评查。分院刑庭、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审监一庭的每一位法官至少要有1 件开庭案件接受庭审质量评查。接受评查的案件由分院“三项评查”办公室根据排期情况确定。

2、案件质量评查。分院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的每一位法官确定3件案件接受案件质量评查。接受评查的案件由分院“三项评查”办公室从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2014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25日结案并归档的案件中抽查。刑庭、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审监一庭的法官由于特殊情况(包括根据法律规定采取书面方式审理或因受理案件数量少没有开庭案件等)没有可供庭审质量评查的案件,抽该法官3件案件进行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

3、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各审判执行部门每一位法官确定3份裁判文书接受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由分院“三项评查”办公室从各审判执行部门法官2014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25日前结案并发生法律效力或拟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中抽查。通常情况下,参加庭审质量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的裁判文书列入该法官裁判文书质量评查。

二、评查的方式

1、庭审质量评查。以集中观看庭审视频为主,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调取庭审光盘的方式进行评查。每一个庭审质量评查的评查人员为5名,由“三项评查”领导小组成员(院领导)1名和“三项评查”办公室成员4名(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审管办人员)组成,“三项评查”办公室按月编制好参加庭审评查院领导及其他评查人员名单,轮流组成评查组进行评查。评查采取当场打分、现场反馈的方法,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评查庭审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情况确定该庭审的等次。

2、案件及裁判文书质量评查。以调阅电子卷评查的方式为主,必要时也可调阅物理卷宗。评查以组为单位,每3名评查人员为一组,分院“三项评查”办公室成员组成3个评查小组,对被评查的案件及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原则上评查人员不评查自己和所在庭室法官的案件及裁判文书。3名评查人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分为案件质量及裁判文书质量的最终得分,3名评查人员中多数评查人员确定的等次,结合最终得分情况确定该案件及裁判文书的最终等次。

三、评查结果的运用

(一)庭审、案件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的分数,由分院“三项评查”办公室汇总后,作为部门、法官年终绩效考核审判部分相关考核指标的依据,计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二)评查工作结束后,将根据评查结果,推选出优秀庭审、优秀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对于被评选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庭审、案件及裁判文书质量存在差错的,按照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四、评查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项评查”工作对于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是兵团法院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开展的一项工作,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及每一位法官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三项评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客观公正,认真评查。评查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对评查的每一个庭审、案件和裁判文书都要提出书面意见,认真及时填写评查意见表。对于评查工作中出现的不负责任、故意隐瞒、包庇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注重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分院评查办公室将通过“三项评查”工作的开展,认真总结、查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司法能力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推进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提升。

(四)评查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0月30日进行庭审、案件及裁判文书质量评查,2015年11月15前对“三项评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附:《2015年分院机关“三项评查”工作分组名单》

分院“三项评查”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日

 


 2015年分院机关“三项评查”工作分组名单

  

按照《2015年兵团分院机关“三项评查”工作方案》的安排,分院三项评查工作以组为单位进行,庭审评查每组为5名评查人员(至少有1名院领导),案件及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每组3名评查人员,庭审、案件、裁判文书的质量和等次均以每组评查人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分和多数评查人员所定等次确定。为保证评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编制评查院领导及人员名单,没有特别情况,按照所列名单组成评查小组进行评查。

一、庭审评查

1、参加评查的院领导

4月:尚争、彭江华

5月:聂瑞平、何利疆

6月:郭建平、何利疆

7月:尚争、刘银春

8月:聂瑞平、刘银春

9月:郭建平、尚争

  

2、参加庭审评查的其他评查人员

4月:陈能汉、贾洪、郭春祥、岳爱菊

5月:党新安、陈浩礼、郭春祥、岳爱菊

6月:刘俊、刘霞、郭春祥、岳爱菊

7月:陈能汉、陈浩礼、郭春祥、岳爱菊

8月:党新安、刘俊、郭春祥、岳爱菊

9月:刘霞、贾洪、郭春祥、岳爱菊

10月:刘俊、贾洪、郭春祥、岳爱菊

  

二、案件及裁判文书评查

1组:郭春祥、贾洪、仲新斌

2组:刘俊、陈浩礼、陈能汉

3组:党新安、刘霞、岳爱菊

  

三、各师中院及分院优秀裁判文书评委

尚争、陈能汉、党新安、刘霞、刘俊、陈浩礼、贾洪、仲新斌、郭春祥、吉雄、岳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