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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典型案例 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14年06月10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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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院

  新高兵法机党〔2014〕6号

  

  关于开展建设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典型案例

  征集活动的通知

  院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兵直党工委《关于开展建设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兵直党工发[2014]12号文件的安排,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总结、宣传和推广兵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经验做法,推动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院机关党委决定开展建设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一、案例征集范围

  在内容上,突出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实践案例。在时间上,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兵直机关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创新实践为重点。

  二、案例要求

  真实性:机关党组织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机关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真实做法。

  创新性:在服务内容、服务载体、制度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在强化服务功能、健全组织体系、建设骨干队伍、创新服务载体、构建服务格局等方面的实践措施。

  实效性:达到“六有”目标,机关党组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成效明显提升。

  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选送的案例文本应包括三个部分:1.背景与起因;2.做法与经过;3.成效与反响。案例文本须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文本不超过2500字。

  三、案例报送

  每个党支部报送案例1—2个,请于10月30日前将案例文本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院机关党委。鼓励同时报送相关资料,如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等。

  附件:“开展建设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申报表

  院机关党委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