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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兵团优秀法院、优秀法官 和兵团法院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的决定

发布时间:14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法院 编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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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院

  新高兵法〔2014〕3号

  关于表彰兵团优秀法院、优秀法官

  和兵团法院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的决定

2012年以来,兵团各级人民法院在兵团党委和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司法第一责任不动摇,坚持维护稳定、保障民生重要使命不动摇,在夯实兵团法院事业发展的根基、为兵团实现“两个率先、两个力争”目标,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司法保障,展示了兵团法院和兵团法官的良好风貌,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经各级人民法院推荐,分院研究决定,对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等4个集体和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新湖人民法庭副庭长宋文彬等6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被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兵团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 “兵团优秀法院、兵团优秀法官”,“兵团法院先进集体、兵团法院先进工作者和兵团法院办案标兵”为榜样,学习他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他们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牢固树立办精品案和办铁案的意识,坚持正确适用法律,定纷止争,努力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学习他们始终坚持宗旨意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始终坚持秉公执法、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树立兵团法院和兵团法官的良好形象。

兵团分院号召,兵团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坚定不移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兵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2014年1月14日

  附件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1、兵团优秀法院(记集体二等功)2个 

  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焉耆垦区人民法院

  2、兵团优秀法官(记个人二等功)2名

  宋文彬 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新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宋高波 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西古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3、兵团法院先进集体2个

  兵团分院立案二庭

  和田垦区人民法院阿其玛克人民法庭

  4、兵团法院先进工作者2名

  杨正远 兵团分院审监一庭助理审判员

  张庆生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5、兵团法院办案标兵2名

  石红燕(女) 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陈玉琼(女) 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送:最高法院政治部,

  兵团党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兵直党工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印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