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电话立案 上门调解 奇台垦区法院服务牧民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发布时间:13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第六师 法院 编辑:李泽江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刘圆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奇台垦区人民法院结合立案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窗口”作用,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与效率,使诉讼群众切实感受到了“门好进、笑脸迎、最便捷、特实惠”的立案服务。

该院注重立案审查,主动为路途遥远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邮递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捷服务。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情况的当事人、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的当事人优先提供司法救助,努力把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体现在群众诉讼的第一环节。

居住在天山脚下二马场牧场的哈萨克族牧民艾尼和同村居民尼亚孜是一对好朋友。2013年9月10日,两人结伴骑摩托车到百公里外的奇台农场集市购买日用品,不料在回家的路上,由于摩托车负载过重,又加上尼亚孜超速驾驶,致使摩托车翻下路基,造成艾尼腿骨骨折,交警部门处理后认定尼亚孜负全部责任。尼亚孜把艾尼送到医院治疗痊愈后,听说花了18000元钱,艾尼的家人要他全部支付。尼亚孜很不服气,找到艾尼理论,称骑车同往购物是艾尼自愿的,翻车也不是自己故意的,况且自己也受了伤,为了治伤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如果艾尼愿意,自己就把家里仅有的一头牛卖了,负担10000元费用。艾尼希望尼亚孜负担90%,但两人没有谈拢,各自赌气回了家。

11月,眼见天下起了第一场雪,艾尼还没见尼亚孜来还钱,家里人一个劲地催他去要钱,他又放不下面子。无奈之际,他想起了赶集时向法院同志要的便民服务宣传单,找到立案受理电话,犹豫了很久才拨通。他在电话里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同时也摆明了两家人面临的困难,希望法院能够公平的为他们化解矛盾,但是自己的身体不好,天又下了雪,出不了山,只能抱着怀疑的态度打电话试一试,看能不能立案。

奇台垦区法院立案庭法官鉴于当事人要求电话立案,情况特殊,随即向主管领导汇报。经过商议,法院同意电话立案,并向艾尼表示,如果天气条件允许,法院会派人上门确认立案信息,主持调解,为他们这一对好朋友做个“和事佬”。

日前,经过法院上门调解,尼亚孜自愿承担艾尼80%的治疗费用。艾尼看到尼亚孜向邻居们借钱还债,于心不忍,又主动免去了2000元,双方都被对方的诚意所感动。通过法官调和,两人重归于好。